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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什么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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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2种观点: 卫生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1、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卫生管理制度;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健康证明复印件;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如下: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4、星级饭店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卫生管理制度; (2)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建设(10分):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3、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法律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检测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测服务合同;(二)合同评审记录;(三)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四)检测方案及审核记录;(五)现场采样记录、现场检测记录、样品接收流转保存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原始谱图及计算过程记录等相关原始记录;(六)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七)检测所需的技术料;  (八)检测报告及审核记录;(九)其他与检测相关的记录、资料。法律依据:《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第三条 基础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人证书影印件;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影印件; (三)计量认证证书影印件及附表复印件; (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 (五)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记录(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和记录); (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含人员签字); (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或影印件; (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影印件; (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法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有效缴存证明); (十)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汇总表(类别、仪器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量程、精度、购置时间、生产厂家、检定或校准证书有效期和证书编号); (十一)仪器设备购置凭证复印件; (十二)其他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的基础档案。 第四条 评价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价服务合同; (二)合同评审记录; (三)评价方案及审核记录; (四)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 (五)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 (六)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检测资料等); (七)评价报告及审核记录; (八)其他与评价相关的记录、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法律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2种观点: 一、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什么1、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爱好等情况;(2)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病史以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处理的详细情况;(4)职业病诊疗资料记录;(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有哪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3、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1种观点: 一、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谁保管1、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应该由用人单位保管。职工的健康职业档案,是通过检查,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以及预防将来可能会患的疾病,降低职业病风险。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早的预防疾病,有助于员工个人和用人及早采取必要的健康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肩负着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二、职业健康检查分几类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类型:1、接触粉尘类;2、接触化学因素类;3、接触物理因素类;4、接触生物因素类;5、接触放射因素类;6、其他类。

第2种观点: 由用人单位保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公司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1、安全和卫生部负责为每个雇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并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护。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隐私权和保密权。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取得健康监护文件的副本,档案管理人应当如实免费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副本上签名。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那些内容?(1)、该档案应该包含劳动者的姓名,性别,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2)劳动者的职业史,员工是否患有职业病的既往病史,以及其是否有机会接触职业病的危险史;(3)劳动者之前多次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统一汇总在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并记录其当时检查结果所带来的疾病处理情况;(4)员工本人之前是否有治疗职业病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病史。第五,其他需要存入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资料和医疗诊断证明;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综上问题所述,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保护公司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3种观点: 一、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什么1、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爱好等情况;(2)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病史以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3)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处理的详细情况;(4)职业病诊疗资料记录;(5)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有哪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当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3、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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